6月21日,质标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议暨专题读书班第四次集体学习,对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十章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处分”和第十一章“对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”开展逐条逐句学习,并进行交流研讨。所党委书记主持会议,所领导班子、各支部书记、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。
会议指出,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,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,是确保我们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。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,涉及党员个人品德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,关系着党的形象。
会议强调,广大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,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、加强日常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以端正的工作态度、出色的工作能力、过硬的工作作风,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严格生活纪律来要求和管束自己,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切实做到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