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,优化人员结构,促进水利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,经上级部门批准,我所2021年增加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,依据水利部《关于贯彻落实<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>的实施意见》和《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5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6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
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《2021年度进人计划需求表》(附件1)
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,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需不低于3∶1方能组织面试。如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,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
四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1年7月6日至9月5日。
2、报名方法: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,不设现场报名。报名人员填写《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,同时,报名者还须提供个人自荐材料电子版,随报名表一起发至zp@hj1956.com,报名邮件请命名:应聘职位X:XXX(需求专业名称)-姓名-毕业学校-学历学位。
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》和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(2011年)》进行审核。
个人自荐材料(电子版)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:
(1)身份证扫描件,联系方式;
(2)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;
(3)学习成绩单扫描件,学习成绩班级或学院排名情况(请附证明材料);
(4)英语六、四级成绩扫描件,英语口语等级证书、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等扫描件;
(5)获奖证书扫描件,担任的社会职务及政治面貌等;
(6)发表论文(注明被SCI、EI等收录情况)、专著、专利、持有执业资格证书、个人特长等;
(7)科研实践、工作实习经历;
(8)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或论文大纲;
(9)个人学习、专业、科研及工作经历PPT介绍材料
(10)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。
3、资格审查
按照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,通过资格审查初选,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者。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的应聘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五、考试
1、考试方式
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,由面试考评小组听取应聘者个人介绍(包括个人基本情况、所学专业情况等),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、专业能力、工作技能和英语水平等进行考核。
2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和有关要求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、地点和面试有关注意事项。
六、体检
根据面试成绩,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,同时电话通知本人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录用,按递补顺序另行组织体检。
七、公示和录用
根据体检和考试结果,确定拟聘人选,并在中国水利人才网及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网站公示7天,公示期满后,公示期满,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,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和聘用手续。
(一)录取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,提供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原件,与拟聘人员签订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并按照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。
(二)录取人员属已参加工作的人员,按照事业单位接收流动人员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。
(三)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,明确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职定级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个人自主择业。
八、招聘政策咨询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 0571-88086760
联系人: 张 博
单位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园19号邮编: 310024
单位网址:http://www.hj1956.com
E-mail :zp@hj1956.com
特此公告。
附件1:2021年度进入计划需求表
附件2: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
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
2021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