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7月5日至9日,我所规划咨询处组织专家组,首站赴浙江省丽水市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,正式启动浙江省水电安标复评项目,整个项目预计在10月底完成。
根据《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(暂行)》(浙水电〔2013〕15号)、《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》(2018年4月修订)、《农村水电站管理规范》(DB33/T 2008-2016)等的规定,专家组通过现场核查、听取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自评情况汇报、核实与质询、问题反馈等方式方法,完成了丽水市市本级、青田县、遂昌县、云和县、缙云县等纳入2021年度复评的10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评审工作。
各相关县水利局派员参加了现场核查工作、听取了专家组的评审反馈。